【香港】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招聘

【職位】技工(舞台工作類別)
【薪金】19,930 – 24,060
【截止日期】2026-10-02

✅【薪酬】
總薪級表第5點(每月港幣19,930元)至總薪級表第8點(每月港幣24,0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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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1) 完成劇場/舞台支援工作的正式學徒訓練或認可訓練課程,或具備相關工作經驗;

(2) 能以粵語/中文及簡單英語溝通,能閱讀簡單中英文,以及能書寫簡單中英文;

(3) 通過適當程度的技能測試;以及

(4)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註】
(i) 申請人須於申請表上清楚填寫其全部就業、學徒訓練和訓練課程情況,以及學歷詳情。申請人如未能提供所需的所有資料,或所填寫的資料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符合上述入職條件,其申請書將不獲考慮。

(ii) 申請人所有資歷以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為準,截止申請日期後所獲得的資歷將不獲考慮。

(iii)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職責】
技工(舞台工作類別)的主要職責為-
(a) 操作比重式舞台吊桿和電動系統(例如電腦吊桿系統和製造特別效果的旋轉舞台),以及在督導下執行其他舞台操作工作;

(b) 在戶內/戶外場地協助組裝、拆卸和搬運排練和表演用的家具、舞台設備和布景;

(c) 定期檢查和維修所有舞台設備/設施及相關物品,並進行保養,以確保其時刻保持良好操作狀況;

(d) 設計、維修、製造和保養金屬製品、木製品和器具;以及

(e) 協助執行其他獲指派的劇場/舞台支援工作。

(註:獲取錄的申請人,須注意下列各點-
(i) 須每周淨工作45小時(不包括膳食時間);須接受職系/部門首長按所屬工作類別作出的調派和調職安排,以及派往偏遠地區(包括離島)工作的安排;以及須穿着制服;以及

(ii) 或須輪班當值和不定時工作;擔任外勤職務;接受在職訓練;以及督導初級人員。)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查看招聘詳情及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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