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育局招聘

【職位】課程主任(音樂)
【薪酬】每月港幣 82,330元
【截止申請日期】2026年6月5日

【福利】
(a)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18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

(b) 獲錄用者如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c) 其他附帶福利包括醫療及牙科診療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福利。

【入職條件】
(a) 持有香港所頒授的音樂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見註(ii)];

(b) 持有香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見註(ii)];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見註(iii)];

(d)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 [見註(v)];

(e) 在取得上述(a)及(b)的學歷後,具備不少於 6 年在中學任教及發展音樂科課程的經驗 [見註(iv)];具備在高中策劃和推行音樂科及/或音樂選修科及/或其他學習經歷「藝術發展」的相關經驗者優先;

(f) 對音樂教育及本地教育制度有豐富知識及經驗;以及

(g) 持有與教育有關的高等學位(如碩士或博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者優先[見註(ii)]。

【註】
(i) 課程主任(音樂)職位的申請日期為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至2026年6月5日(星期五)。

(ii)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註明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申請人如有其他學歷(例如有關科目的碩士或博士學位),亦須一併在申請表上列明。

(iii)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 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申請人如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在IELTS 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 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iv) 申請人須述明於取得有關學歷後所具備的相關工作經驗及性質。

(v) 教育局會測試所有應徵教育局課程主任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課程主任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vi) 申請人須處事盡責、積極主動、對工作有熱誠,並須品格良好,願意為教育界服務,作出承擔,以及能以中英文與人有效溝通。

【職責】
(a) 策劃及協助中學音樂科課程的發展;

(b) 策劃、籌辦及舉辦專業培訓課程及活動,以協助推行音樂科課程和其他課程的新措施;

(c) 舉辦專業學習社群,支援教師組織網絡,以推廣音樂教育;

(d) 策劃、協調及開發相關資源,以協助音樂科的學與教;

(e) 開展及監察研究和發展計劃;

(f) 協助向各持份者推廣音樂教育;

(g) 提供專業服務,以及參與教育局內部或外間委員會和專責小組的工作;

(h) 協助處理藝術教育組的專業及一般行政事務;以及

(i) 執行被委派的其他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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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教育局其他課程主任職位:
🔹  [香港教育局] – 課程主任(科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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