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機電工程署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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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天前

【職位】督察助理(電子)
【薪金】32,230 – 38,960
【截止申請日期】2026年8月26日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持有香港理工大學/理工學院、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工業學院/科技學院所頒發的電子或電機或電腦及資訊工程學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b)(i)具備五年認可的相關工作經驗,其中最少三年須為取得學歷後的相關工作經驗;或(ii)已完成相關註冊技術員學徒訓練,並在取得有關資歷後具備最少三年認可的相關工作經驗;以及

(c)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資格(見註1)。申請人如具備其他工程學領域的知識和相關經驗,可獲優先考慮。

✅【註】
註1:為進行本次招聘,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註2:申請人如具備「入職條件」所述的相關經驗/法定資歷/認可訓練資歷,應在申請表上註明相關資料。

✅【職責】
督察助理 (電子)負責
(a)為機電工程營運基金管理的電子設備和系統提供設計、採購、項目監督和技術顧問服務;

(b)監察電子設備和系統的運作;

(c)監督下屬及承辦商執行日常工作、緊急維修和保養職務;

(d)執行行政工作,包括管理工場、擬備電子設備和系統的分析及調查報告;

(e)預備緊急維修工作的零件並估算費用;

(f)監督電子設備和系統運作的記錄和監察工作,並向主管報告異常情況;

(g)在有需要時於颱風或其他緊急事故期間候命工作;

(h)協助為新場地電子設備和系統進行移交驗收和測試及校驗檢查;以及

(i)確保員工遵從正確的工作程序和安全規例。

✅【聘用條款】
受聘人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續約與否,須視乎部門的服務需求和受聘人的工作表現及行為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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