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水務署招聘

【職位】二級監工(儀器)
【薪酬】每月港幣 25,115元 至 29,995元
【截止申請日期】2026年6月8日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i)持有香港任何一所理工學院/理工大學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工業學院頒發的電子工程學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註1);或

(ii)有五年擔任電子工程熟練工人的經驗或同等的相關工作經驗;或

(iii)圓滿完成電子工程或同等的技工學徒訓練,並具兩年擔任電子工程熟練工人的經驗或同等的相關工作經驗;或

(iv)完成在電子工程或同等的認可技術員學徒訓練;及

(b)具備相等於中三程度的中、英文語文能力; 及

(c)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3)。(申請人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已符合所有入職條件,於截止申請日期後滿足的(a)(i)及(c)項亦可獲考慮(參考註1及2)。)

【註】
(1): 現正修讀相關課程最後一年的學生亦可提出申請,惟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七個月內成功取得上文(a)(i)項所需的資格,方可獲考慮錄用。現正修讀相關課程最後一年的學生,則須在申請書內註明將會獲取的學歷資格。有關申請人須電郵任何文憑/證書、成績單或其他學歷證明文件的副本到recruit3@wsd.gov.hk。

(2)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職責】
二級監工(儀器)主要負責督導初級員工及承建商進行儀器設備和裝置的安裝、操作、維修、保養及監控工作;管理物料及存貨;及執行工藝工作。

(有關人員或須到偏遠地區工作;在非正常工作時間以外或不定時或輪班工作;隨時候召及執行候命或緊急出勤職務以及操作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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