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懲教署招聘

⏲️ 12 天前

【職位】助理教育主任(音樂)
【薪金】35,780 – 83,140
【截止申請日期】2026年8月27日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持有香港頒授主修相關科目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及

(b) 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學位教師教育證書/學位教師教育文憑(中學教育),或具備同等學歷;或持有由前教育學院或前香港教育學院頒授的教師證書(中學教育),或具備同等學歷 [註(a)至(b)及附註(a)];及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均取得「一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入職條件註(2)至(4)];及(d)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以及(e)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入職條件註(5)]。

入職條件註:
(1)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申請人若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學位教師教育證書/學位教師教育文憑(中學教育),或具備同等學歷;或持有由前教育學院或前香港教育學院頒授的教師證書(中學教育),或具備同等學歷,如獲聘用,其入職薪級為總薪級表第17點。

(2)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3)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4)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 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D級成績;或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 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 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仍然有效。

(5)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註】
(a) 尚未符合上文入職條件(b)項的相關入職條件的下述人士亦可遞交申請:
(i) 現時為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並預計可於二零二七年夏季或之前取得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學位教師教育證書/學位教師教育文憑(中學教育),或具備同等學歷。惟申請人必須分別在二零二六至二七學年內取得所需學歷資格,才會獲聘任;或
(ii) 現時為下一屆畢業的研究生並預計可於二零二八年夏季或之前取得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學位教師教育證書/學位教師教育文憑(中學教育),或具備同等學歷。惟申請人必須分別在二零二七至二八學年內取得所需學歷資格,才會獲聘任。

(b) 上述註(a)項的申請人須在網上申請書及補充資料表格[SIF (Rev. 7/2026)]上清楚註明將會獲取的相關學歷或資格和預計獲取日期,並須在本署訂定的限期前提交相關文件,例如證明信函、證書及成績單等的副本,以證明其在上述期間取得所需學歷或資格以及符合入職條件,否則本署將不再處理其申請。

(c) 申請人務須注意及遵從下列各項:
(i) 申請人須在網上申請書及補充資料表格上清楚註明其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主修及副修的科目。
(ii) 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須提交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上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也應盡可能提供所有其他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則須提交列明其修讀學位及師資培訓課程時主修及副修科目的證明文件副本。
(iii) 如補充資料並非以指定補充資料表格[SIF (Rev. 7/2026)]提交、資料不全或逾期提交、沒有夾附充足證明文件、以親身、傳真或郵寄方式遞交,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職責】
助理教育主任(音樂)主要負責:
(a) 在懲教設施內由在囚人士組成的步操樂隊的日常運作、訓練、管理和發展;

(b) 監督樂隊的演出(包括內部和外部演出);

(c) 執行高中及以下程度的教學工作;及

(d) 執行與教育相關的行政工作和多元化的專業職務。

獲取錄的申請人或須任教由懲教署安排的任何科目。

(註:獲聘人士須受《監獄條例》約束。)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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