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合約新工程合約顧問
【薪酬】每月港幣 97,575元
【截止申請日期】2026年7月10日
🔹【入職條件】
(a) 具備香港工程師學會於1975年12月5日後選取的正式會員(土木界別)資格,或同等資格[請參閱註(1)及(2)];
(b) 具備新工程合約3或4工程及建造合約項目經理的認可資格[請參閱註(2)];
(c) 在取得上述(a)的資格後,具備最少12年相關經驗,包括(i)最少五年以業主方身分參與採用新工程合約模式的基建項目的經驗,以及(ii)最少四年為工程專業人員提供新工程合約培訓、建議及良好作業指引的經驗[請參閱註(2)];以及
(d) 具備良好中英文口語及書寫能力。
🔹【註】
(1) 為符合(a)項入職條件,申請人如只具備非本地專業資格,應在截止申請日期前提交證明文件,例如能證明申請人的資格獲香港工程師學會接納為會員(土木界別)的證據,以證明該等資格等同本地有關專業資格。
(2) 申請人須隨申請表格夾附(i)香港工程師學會會員(土木界別)或同等資格副本,(ii)新工程合約3或4工程及建造合約項目經理認可資格副本,以及(iii) 詳細履歷表列明(c)項入職條件所要求的相關工作經驗。沒有夾附所需文件副本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
🔹【職責】
(a) 與土木工程拓展署(土拓署)總部的新工程合約執行支援組合作,協助高級管理層統一該署工程合約在採用新工程合約模式時的程序與流程;
(b) 就新工程合約的選項選擇及行政與運作安排,向項目團隊提供諮詢服務;
(c) 聯絡土拓署各辦事處的項目團隊並出席會議,就處理新工程合約事宜向前線人員提供諮詢服務,並研究項目團隊的反饋及收集其表現數據;
(d) 就政策及實務事宜與發展局及持份者協作及交流,以制定相關指引;
(e) 籌辦新工程合約經驗分享會,以統一各項目團隊的做法;
(f) 收集部門意見及統計數字,以便就新工程合約政策事宜與發展局進行溝通;
(g) 執行推廣新工程合約的工作;以及
(h) 執行由上級指派的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