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助理中藥主任
【薪金】45,660 – 50,215
【截止日期】2026-10-01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a) 持有(i)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中藥學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或(ii)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註冊的中醫藥大學頒授的中藥系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註1;
(b) 對(i)審核及評估中成藥的品質,安全及成效,及/或(ii)鑒別中藥材及其品質,及╱或(iii) 研究與發展中藥的標準,及/或(iv)執行中藥規管
具兩年或以上的實際工作經驗 註1及2;及
(c) 能書寫流暢中英文﹝能操流利普通話的申請人可獲優先考慮 註3﹞。
✅【註】
(1) 申請人須遞交有關文件的副本以證明其(a)學歷;及(b)相關工作經驗(如適用)。
(2) 申請人如持有上述(a)項科目的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可獲豁免上述(b)項有關的工作經驗的入職條件。
(3) 申請人應於申請表「學歷」一欄下說明其普通話所達的水平。
✅【職責】
(a) 協助就規管中藥及中藥檢測方面與內地和海外藥品規管當局聯絡和舉行會議;
(b) 負責中成藥註冊的審核及提供相關的專業支援;
(c) 負責中成藥臨床證驗及藥物測試證明書的審核及提供相關的專業及技術支援;
(d) 鑒別中藥材及檢查其品質,及向下屬提供相關的專業支援;
(e) 協助進行中藥材研究,包括進行中藥材性狀和顯微鑒別、先進生藥學檢驗技術方面的研究並撰寫報告;
(f) 對選定的中藥材進行文獻綜述,評估建立品質評估標準的可行性;
(g) 協助進行中藥檢測技術的培訓及技術轉移工作;
(h) 進行中藥材安全和品質標準的教育和宣傳工作;
(i) 協助規劃及執行中藥資源研究工作;
(j) 協助營運政府中藥檢測中心轄下各實驗室及中藥標本館;
(k) 執行與中藥有關的巡查、發牌、調查、藥物警戒及規管有關的職務;及
(l) 負責上司指派的其他職責。
[備註:可能須輪班及不定時工作。]
✅【聘用條款】
成功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續約與否視乎屆時本部門的服務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