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政府律師
【薪金】79,410 – 122,045
【截止日期】2026-09-11
✅【入職條件】
在律政司任職政府律師,工作多元化而具挑戰性,並且有獨特機會發揮及發展專業才能。政府律師與各決策局、政府部門和執法機關合作,以及就與公眾有重大關係的事宜參與法律決定和過程,私人執業則不會提供這些工作機會。剛取得資格的律師(包括預期在2027年夏季完成實習期者)和具工作經驗的合資格律師,均可申請政府律師職位。有關工作有滿足感,薪酬優厚,且享有多項附帶福利,更有機會晉升至較高級的職位。
申請人必須 –
(a) (i) 在香港取得律師資格(註:在2027年9月30日或之前在香港完成實習律師訓練的人士亦可申請,但他們須在香港取得律師資格,方會獲聘);或
(ii) 在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和全面執業權後,具備一年專業經驗(註:在香港有全面執業權,但在取得全面執業權後並無一年專業經驗的大律師亦可申請。如獲取錄,入職薪酬會定於某個適當的薪點,較政府律師薪級的起薪點為低。在2027年9月30日或之前在香港完成實習大律師實習期的人士亦可申請,但他們須完成實習大律師的訓練,表現令人滿意並在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方會獲聘);
(b) 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英文運用[註(2)及(3)]試卷取得二級成績[註(1)],以及在中文運用[註(2)]試卷取得一級成績。未有取得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但符合其他入職條件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他們必須在2027年8月31日或之前在英文運用試卷取得二級成績和在中文運用試卷取得一級成績,方會獲聘。在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未能取得一級成績的申請人,亦可能獲聘。不過,視乎律政司的工作需要而定,只有少數中文能力未達所需要求的申請人可能獲聘。有關綜合招聘考試的詳情,請瀏覽公務員事務局的網頁(https://www.csb.gov.hk) ;以及
(c)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4)]。
✅【註】
(1)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2)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此外,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D級成績;或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3)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2026年8月21日(即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至2027年8月31日期間任何一日仍然有效。
(4)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5) 有機會晉升至高級政府律師。高級政府律師現時的起薪為每月港幣130,255元。
✅【職責】
將調往律政司,負責刑事訟辯、民事訴訟、提供法律意見(刑事、民事、國家安全及國際公法)、草擬雙語法例、商業法、司法互助、法律政策及制定和實施與法律相關的政策等工作。基於職務需要或職業前途發展理由,政府律師會調派往律政司司長辦公室、民事法律科、刑事檢控科、憲制及政策事務科、國際法律科、法律草擬科或維護國家安全檢控科等任何辦公室/科別工作。有關律政司工作的更詳細資料,請瀏覽律政司網頁(https://www.doj.gov.hk)。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