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業務項目經理
【薪金】101,775
【截止申請日期】2026年7月17日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電腦科學、電腦工程學或相關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b)取得有關學歷後,在項目可行性研究、開發、推行、支援及維護方面具備至少 20 年全職工作經驗,尤以資訊科技項目為佳,當中包括在制定和推行策略,以及管理業務項目開發方面擔任管理層/高層職位至少 15 年的全職工作經驗,尤以資訊科技相關範疇的經驗為佳。
🔹【註】
申請人如具備以下範疇知識及經驗,可獲優先考慮—
(i) 開發、推行和支援與法律相關的網上應用資訊系統,並深入了解香港執法機關和法院的刑事檢控流程;
(ii) 分析業務、制定和重組業務運作流程/工序;
(iii) 為政府或其他機構推行人工智能驅動的措施;
(iv) 負責個案管理/知識管理/工作流程應用程式的推行或維護工作;以及
(v) 與法律領域相關的項目推行或維護工作。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資訊科技或相關學科的碩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並在政府或公營機構的法律範疇具備相關工作經驗者佔優。
🔹【職責】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派駐律政司,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
(a) 就刑事檢控科個案管理系統的提升,領導整體管理、協調及推行工作,並規劃及推行律政司、執法機關與法院之間用於法律意見、檢控及審訊流程的跨部門系統的銜接工作;
(b) 就個案管理系統及跨部門銜接系統的規模和成果提供意見,諮詢用戶所需、記錄業務需求及釐訂優次,以及制定業務運作流程和工作流程;
(c) 就資訊科技項目及技術解決方案向首長級人員提供意見;
(d) 推行人工智能驅動的措施,以簡化內部工作流程及法律文件的準備工作;
(e) 促進開發團隊與持份者(包括高層首長級人員)之間的有效溝通;
(f) 就各個範疇進行研究、探討和界定項目範圍、規劃及制定詳細時間表,並為項目申請撥款;
(g)負責刑事檢控科的項目設計、推行、開發、測試、管理及維護工作;
(h) 向刑事檢控科的發展團隊簡介項目工作流程,並就推行方法提供意見;
(i) 與承辦商聯絡並監督外判合約,以確保在財政預算及時限內提供服務;
(j) 核實刑事檢控科所有項目成果,並在驗收前確保質素達標;
(k) 負責資訊科技項目所有階段的統籌和執行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系統分析與設計、電腦系統的採購及安裝、項目推行、系統護理及維護;
(l) 按資訊科技管理組的要求處理其他科別的資訊科技項目,以及執行管理層委派的其他資訊科技相關職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聘用期為 24 個月。合約屆滿後是否獲得續聘,須視乎律政司的服務需求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