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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合約項目工程師
【薪金】89,170
【截止申請日期】2026年7月27日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1) 為香港工程師學會1975年12月5日後選取的法定會員(屋宇裝備或機械界別),並具備該資格最少五年;
(2) 持有本港大學頒發的屋宇裝備工程、機械工程或消防工程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3) 在取得上述學歷後,最少有十年從事建築物和基礎設施項目消防裝置的設計、訂定規格、監督及/或顧問工作的經驗,包括從事道路/鐵路隧道項目或大型客運站煙霧控制系統的設計、訂定規格、監督及/或顧問工作,或曾參與及/或檢查消防工程設計的工作;
(4) 能操流利英語和粵語,英文書寫能力佳;以及
(5) 具備一般辦公室電腦技能。
🔹【職責】
(1) 協助核查顧問和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提交的消防裝置和煙霧控制系統設計報告和圖則;
(2) 協助統籌所有關於新建築物和基礎設施項目的工程事宜;
(3) 核查消防裝置和煙霧控制系統的設計細則是否符合規定;
(4) 出席會議,並就消防裝置和煙霧控制系統的工程細則向政府其他部門和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提供意見;以及
(5) 執行上司指派的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成功獲聘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期不多於12個月。續約與否須視乎屆時部門的服務需求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獲取錄的申請人每星期須工作44小時(包括用膳時間),由星期一至五,以主管安排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