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高級課程主任(語文)(EDB/EI/159/26)
【薪金】103,810
【截止申請日期】2026年7月30日
✅【入職條件】
(a) 持有香港所頒授主修中國語文或中國語文教育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見註(3)及(4)];
(b) 持有香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主修中國語文或中國語文教育者優先[見註(3)及(4)];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見註(5)];
(d)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見註(6)];
(e) 在取得上述(a)及(b)的學歷後,具備不少於10年在中國語文課題或教育的課程發展及研究,及項目管理經驗[見註(7)];
(f) 熟悉語文研究的目前趨勢和本地及國際語文教育研究的最新發展;
(g) 擁有管理階層的實際工作經驗;
(h) 具備良好的中文(包括普通話) 及英文能力;以及
(i) 持有香港所頒授有關中國語文或中國語文教育的高等學位(如碩士或博士學位,或以研究為主的深造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者優先 [見註(3)及(4)]。
✅【註】
(1) 高級課程主任(語文)職位的申請日期為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至2026年7月30日(星期四)。
(2) 語常會於一九九六年成立,就一般語文教育事宜及語文基金的運用,向政府提出建議。
(3)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註明所修讀學位及證書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申請人如有其他學歷(例如有關科目的碩士或博士學位),亦須一併在申請表上列明。
(4) 詳情請參閱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有關語文教師培訓和資歷的建議( https://www.edb.gov.hk/tc/teacher/qualification-training-development/training/language-edu/index.html ) 。
(5)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申請人如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在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6)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教育局課程主任職位的入職條件。《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會考核申請人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7) 申請人須述明於取得學歷後所具備的相關工作經驗及性質。
(8) 申請人須處事盡責、積極主動、對工作有熱誠,並須品格良好,願意為教育界服務,作出承擔,以及能以中英文與人有效溝通。
✅【職責】
(a) 負責計劃、開展及執行有關香港語言景觀的項目、活動和研究計劃,及其他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語常會)[見註(2)] 的項目;
(b) 撰寫及提交語常會文件、有關語文教育的評估報告及研究計劃;
(c) 管理有關策劃及發展語文教育的資源/教材的工作;
(d) 聯絡持份者及監察語常會語文教育活動及研究計劃的進度與成效;
(e) 就語文教育的研究結果及相關影響向語常會/教育局提出建議;以及
(f) 執行被委派的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2.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