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員會招聘|接待員

【職位】合約接待員
【薪酬】每月港幣 14,565元 至 20,395元 + 10% 年終獎勵金
*成功獲聘的應徵者在通過試用期後會以連續合約方式受聘,直至年屆現行的退休年齡。

【截止申請日期】2026年5月15日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 2 級或同等 [註(1)] 或以上成績 [註(2)],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 2 級 [註(3)] 或 E 級或以上成績 [註(2)],或具同等學歷;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 2 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註(3)];

(c) 具備良好溝通能力,並能操流利廣東話、普通話和英語;

(d) 中英寫作能力俱佳 [註(4)];

(e) 在接待或客戶服務或導遊工作方面具備至少 12 個月的經驗;

(f) 懂中英文打字及操作 MS Word 和 MS Excel;

(g) 有耐性、堅毅,能在壓力下工作;

(h) 既能獨立工作 ,又能與團隊合作 ; 以 及

(i) 待人有禮、和藹可親、外向開朗。

【註】
(1)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 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 2 級成績。

(2)(a)項所述的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

(3)在招聘時,以往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 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4) 獲邀參加面試的應徵者將於面試時接受寫作能力評核。

(5) 申請人所有資歷和工作經驗以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獲取為準。

【職責】
合約接待員的職責主要包括–
(a) 在房屋委員會接待處/「家點」/油塘大本型的房屋委員會推廣場地接待本地和海外訪客;

(b) 管理房屋委員會接待處/「家點」接待處,並處理公眾親身或經電郵或電話提出的查詢;確保刊物/表格整齊有序地擺放在架上;

(c) 協助訪客操作設於「家點」的互動裝置和遊戲;指示訪客前往適當的辦事處;

(d) 為本地、海外和企業訪客舉辦導賞團;

(e) 為團體參觀安排預約;

(f) 安排/協助舉行「家點」的推廣活動;

(g) 提供行政和一般辦公室支援;以及

(h) 執行上司要求的任何其他職務。
(備註:合約接待員須穿着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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