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管理局開考

【職位】技術工人
【範疇】廚房管工
【空缺】1個
【薪俸】160點
【任用方式】行政任用合同制度
【報考條件】
6.1 凡於報考期限屆滿前(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前),具有小學畢業學歷,並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特別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成年、具任職能力、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以及符合現行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人士。
6.2 且符合以下任一要求:
6.2.1 具有不少於6個月培訓時數的廚房範疇專業資格,且具有不少於2年相關範疇的工作經驗; 6.2.2 具有不少於4年廚房範疇的工作經驗。 (廚房範疇專業資格─須透過完成由公共教育機構、公共部門或專門獲賦予所需資格的私人實體舉辦的培訓課程取得或由公共部門發出職業技能證明文件取得;
**工作經驗─須以取得該經驗任職機構的僱主發出的文件證明;在經適當說明理由的例外情況下,按情況而定,可由典試委員會決定接納其他適合的證明文件。)
【報考期限】2026年4月16至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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