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招聘

【職位】二級助理音樂主任(中樂)
【薪酬】每月港幣 33,140元
【截止申請日期】2026年6月4日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 (i) 持有經公開考試而獲認可音樂機構頒發的中樂樂器文憑(笙),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持有認可機構頒發的音樂文憑,並主修中樂樂器(笙),或具同等學歷;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見註(1)]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以及

(c) 能操流利粵語。

【註】
(1)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員工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職責】
二級助理音樂主任(中樂)的主要職責為-
(a) 教授器樂訓練班,就訓練班事宜聯絡學員家長,執行與教學工作相關的行政職務,以及協助招募器樂訓練班學員;

(b) 擔任器樂訓練班學員招募委員會、樂團/樂隊試音遴選委員會、音樂營學員招募委員會及內部評核委員會的成員;

(c) 為負責的器樂訓練班準備教材和揀選曲目;

(d) 擔任導師樂團/合奏團的演奏員;

(e) 擔任初級及/或中級樂團/樂隊的指揮,並協助訓練、管理和營運樂團;

(f) 協助處理與樂隊及樂團招募學員及試音有關的行政事宜;以及

(g) 協助監察樂器的保養及小型維修,提出採購建議,並就建議作出評估,以及於採購時協助檢查樂器。

(註: 獲錄用的申請人或須不定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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