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飛行服務隊招聘

【職位】飛機技術主任 (機身╱發動機)
【薪酬】每月港幣 24,765元 至 45,715元
【截止申請日期】2026年6月25日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資格:
(i) 持有香港理工學院╱理工大學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工業學院頒發的飛機維修或機械工程或電機工程或同等證書,或具同等學歷;或完成有關行業的認可技術員學徒訓練,或具同等資歷;

(ii) 對飛機及直升機的飛行及構造原理、噴氣式及/或活塞式發動機的操作原理具備良好基本知識;

(iii)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1)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並能以中文溝通;以及

(iv)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2)。

🔹【註】
(1)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第2級的成績。

(2)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職責】
主要職責是維修飛機,並執行有關的支援工作、工場、後勤支援、品質保證及一般職務,以確保飛機及工程設施運作妥當。須受紀律約束;輪班工作及穿著制服。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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