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香港警務處招聘

【職位】技術主任(電機)
【薪酬】每月港幣 25,115元 至 49,230元
【截止申請日期】2026年7月10日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由香港任何一所理工學院/理工大學,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工業學院頒發的電機或電子工程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成績達第2級[請參閱註(1)]或以上,或具備同等學歷,並能以中、英文溝通;以及

(c)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請參閱註(2)] 。

🔹【註】
(1)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2)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職責】
技術主任(電機)的主要職責是︰
(a) 繪製電訊、電機及電子、結構及機械圖則,以供電腦輔助設計系統策劃/評估/招標承辦/實施項目;

(b) 為通訊設施籌劃和制訂屋宇裝備要求;

(c) 進行工程計算工作和備存技術報告及記錄;

(d) 進行實地視察和負責實地工程測量;

(e) 負責操作和控制工作進度、工作及方法研究、項目測試/驗收,以及設計夾具及固定裝置;以及

(f) 協助訓練見習技術主任(電機)(如有)。

(註:可能須不定時和在戶外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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