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計劃主任 (EDB/EI/154/26)
【薪酬】每月港幣 101,774元
【截止申請日期】2026年7月6日
🔹【入職條件】
(a) 持有香港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見註(1)及(2)];
(b) 持有香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見註(3) – (6)];以及
(d) 在取得學位後,具備不少於10年的教育經驗 [見註(7)]。
🔹【註】
(1) 計劃主任職位的申請日期為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至2026年7月6日(星期一)。
(2)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註明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申請人如有其他學歷(例如有關科目碩士或博士學位),亦須一併在申請表上列明。
(3) 為廣周知,經本地評審的學士學位屬資歷架構第5級別。雖然資歷架構第5級別亦涵蓋其他資歷,但就是次招聘而言,只會接納學士學位資歷。有關資歷架構詳情,可瀏覽資歷架構網站 (https://www.hkqf.gov.hk) 或致電3793 3955查詢。
(4)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5)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6)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7)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有關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8) 申請人須述明於取得學位後所具備的相關工作經驗及性質。
🔹【職責】
(a) 策劃及推行優質教育基金(基金)計劃;
(b) 檢討及統整基金申請的評估機制和準則;
(c) 處理基金申請及監察項目進度;
(d) 進行實地視察,及評估已完成的項目和成果;
(e) 籌辦有關基金申請的推廣活動,並提供諮詢服務;
(f) 為會議提供文書及專業支援;
(g) 監督助理計劃主任的工作;以及
(h) 執行其他獲指派的工作。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