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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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臨時政府律師
【薪金】79,410
【截止日期】2026-11-05

【學歷要求】
🔹(i)在香港取得律師資格;或(ii)在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和全面執業權後,具備一年專業經驗;以及
🔹在香港中學文憑試或香港中學會考的英國語文科和中國語文科成績達第2等級或以上,或具同等學歷

【職責】
🔹負責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或其他辦公室有關提供法律指引、預備審訊及訟辯的工作,以及執行不時獲指派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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