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招聘

202604

【職位】助理調查主任

【薪酬】月薪約港幣35,000 元

【截止申請日期】2026年3月31日



【入職條件】

(1) 具備高度的誠信和操守;

(2) 持有香港認可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3) 具備良好的中英語文能力(包括通曉普通話);

(4) 具備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及有效的時間管理,並能獨立完成工作;

(5) 人際技巧、分析能力及溝通技巧俱佳;

(6) 能應用Microsoft Office,特別是中英文文書處理軟件;以及

(7) 如有調查及╱或調解方面的資歷╱經驗更為理想。

獲考慮的申請人須參加筆試。

(歡迎現正就讀大學最後一年的學生申請。如獲揀選,須出示具備所需學歷的證明文件方獲取錄,獲取錄者預計於2026年7月或8月上任。)


【職責】

獲取錄者將負責以下職責,包括但不限於:

(1) 擔任個案主任負責申訴處理的整個流程,包括檢視及評審申訴、進行查訊、調解及調查、實地視察、審研及分析資料╱證據、會見資料提供者╱證人、擬備信件、回覆和報告,公布調查報告,以及跟進建議的落實情況等;

(2) 輪流擔任當值主任,負責接見申訴人、答覆查詢、接聽電話等工作;

(3) 輪流在接待處當值及接聽熱線;以及

(4) 參與公署的公眾教育和宣傳項目╱活動,協助推廣公署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