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基金會開考

202306

按照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並根據現行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現行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和現行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的規定,退休基金會進行統一管理制度的普通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以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填補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財務投資範疇)兩個職缺,以及填補開考有效期屆滿前本會出現的以相同任用方式填補的職缺。


1. 開考類別及有效期

本開考屬統一管理制度的普通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對外開考,旨在對擔任財務投資範疇高級技術員所需的特定勝任力進行評估。

本開考的有效期為兩年,自最後成績名單公佈於公職開考網頁之日起計,旨在填補本會以相同任用方式填補的同一職程、職級及職務範疇出現的職缺。


2. 職務內容特徵

須具專業技能及最低限度具有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或不頒授學士學位的連讀碩士或連讀博士學位,以便在科學技術的方法和程序上能獨立並盡責執行一般或專門領域的諮詢、調查、研究、創造和配合方面的職務,旨在協助上級作出決策。


3. 職務內容

進行財務投資範疇的科學技術研究並撰寫意見書,為決策提供依據;參與分析項目或計劃的會議;參與構思、撰寫計劃及其實施;應用科學技術的方法和程序;根據研究和數據的處理,提出解決方法;執行諮詢職務;監督和協調工作人員。為擔任財務投資範疇高級技術員的職務,需具備英語知識。


4. 薪俸、權利及福利

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的薪俸點為現行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二所載第五級別的430點,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5. 任用方式

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聘用,根據現行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五條規定,試用期為期六個月。


6. 報考條件

凡於報考期限屆滿前(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二日前)具有金融/財務、投資、經濟或相類範疇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或不頒授學士學位的連讀碩士或連讀博士學位,並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特別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成年、具任職能力、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以及符合現行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人士,均可報考。


7. 報名方式及期限

7.1 報考期限為八個工作日,自本通告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後緊接的首個工作日起計(即二零二三年六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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