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委會外賣平台投訴|送遞延誤未能獲得$120補償優惠券?1分鐘內取消訂單竟被拒退款
消委會公佈外賣平台投訴個案,發現原來大家叫用外賣平台叫外賣時都遇到不同的問題。無論是叫外賣或是外賣自取,都是都市人的日常生活,原以為付費後成功取餐是正常不過的事,但今期消委會就列出三個投訴個案表示,當點餐或取餐出現問題時,若想退款卻並非易事,立即看看三個外賣平台投訴個案?
投訴個案1
1分鐘內取消訂單竟不被退款+送餐
手快快落錯單是常事,楊先生在落單後,發現自己落錯單後,已在1分鐘內立即向外賣平台取消訂單,在成功取消訂單3分鐘後,卻被外賣平台告之餐廳已經出餐,因而無法取消,亦不會替已取消餐點出餐,簡單來說即是「錢照收,唔出餐」,令消費者「餐財兩失」。
楊先生只好致電餐廳,希望由餐廳取消訂單,但是餐廳卻表示楊先生需自行聯絡外賣平台解決。在消委會了解個案後,外賣平台表示平台條款寫明,顧客欲取消訂單,必需在餐廳接單前取消才會退款,因而拒絕其要求,而餐廳亦表示已接單並開始製作中,食材亦已用完,因而拒絕退款。由於個案未能達成共識,消委會建議楊先生可以考慮諮詢法律意見,以決定是否進一步追討。
投訴個案2
外賣越等越耐 卻未能獲合理延遲賠償優惠券
叫外賣都是想慳時間,而在落單跟接單後,外賣平台都會給於一個預計送餐的時間,呂小姐當日訂單到達時間預計20至30分鐘,但在45分鐘後她依然未收到餐點,平台卻顯示已完成訂單,外賣員亦給了一張並非呂小姐居住的大廈相片作為證據,其後外賣平台主動聯絡呂小姐,表示不知為何餐點仍在餐廳,已找另外的外賣員幫忙送遞,而在呂小姐尚未收到餐點時,外賣平台介面已表示完成送餐,她唯有再一次聯絡外賣平台,最後在等待超過1小時才能收到餐點。
而根據平台條款,呂小姐應可獲$120的延遲賠償,卻被平台告之系統表示訂單送達時間未超過15分鐘,因而只能補償$25優惠券,呂小姐拒絕接受,並要求終止付費會員合約,但被平台拒絕。最後消委會介入,平台重新審視訂單,呂小姐成功獲得$120延遲賠償
投訴個案3
外賣自取竟無實體店?
如果不想等,餐廳又在附近,先在外賣平台點餐,然後再自取,是相當方便慳時間之舉。但溫小姐到達餐廳外,卻發現找不到訂單餐廳,其後致電餐廳不果,亦向商場查詢,卻被商場告之沒有這間餐廳。溫小姐再聯絡外賣平台,外賣平台亦告訴她無法聯絡餐廳,但由於餐廳已接單,因而只能給$10優惠券。在消委會介入後,外賣平台表示已安排全數退款給溫小姐,餐廳亦更正其聯絡電話,並告之外賣平台取消其外賣自取選項。
Source: Ya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