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司法機構招聘

【職位】法庭二級傳譯主任
【薪酬】每月港幣 34,075元 至 63,100元
【截止申請日期】2026年7月17日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註1);

(b)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份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2);能操流利英語和粵語(如亦能操流利普通話者更佳);

(c) 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能力傾向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註3);及

(d)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取得及格成績(註4)。

[備註:(1)申請人必須通過翻譯測試及傳譯測試。(2)申請人如獲邀參加暫定於2026年9月5日在香港舉行的翻譯測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個星期內接獲通知。由於測試邀請會以電郵方式寄出,申請人須於申請表格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並有責任查閱電郵以確保邀請妥為收悉。(3)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翻譯測試,及其後的傳譯測試和遴選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註】
(1)現正修讀大學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並將在2026年畢業的學生也可申請。申請人須在申請書內註明於畢業試後可獲取的資格。申請人必須在2026年內取得所需學歷資格,才會獲聘任。

(2)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即由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17日)其中任何一日仍然有效。

(3)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的考生成績分為及格或不及格。

(4)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應盡早報考數碼化「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申請方式詳見www.csb.gov.hk/chi/dblnst.html),或者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他們的申請只會在取得所需的及格成績後方獲處理。

🔹【職責】
法庭二級傳譯主任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a) 在裁判法院及各審裁處擔任英語、粵語及普通話傳譯工作;

(b) 核證法庭文件的譯本;及

(c) 翻譯法庭文件及司法機構文件。

(註:已精通普通話之獲聘者將須負責普通話傳譯工作。尚未精通普通話之獲聘者則須於受訓後負責普通話傳譯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期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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