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高級行政助理
【薪酬】每月港幣 44,765元
【截止申請日期】2026年5月22日
【入職條件】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 具備良好的中英文書寫及會話能力,並已在《綜合招聘考試》中的兩份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同等資格[見註];以及
(c) 在公共行政或相關領域具備至少五年全職工作經驗,資歷相當於二級行政主任(例如擔任管理/行政職位)。
申請人若在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財務管理、投訴處理、資訊科技支援、為巿民提供直接服務等領域擁有更豐富的相關工作經驗,可獲優先考慮。如申請人資歷在截止申請日期前未能完全符合入職條件(a)至(c)任何一項,則申請將不獲考慮。
【註】
1.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文科取得第 5 級或以上成績,將獲視為等同於《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第 2 級成績;而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文科取得第 5 級或以上成績,將獲視為等同於《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第 2 級成績;
2.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HKALE)英文運用科或英語科取得 C 級或以上成績,或在英國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考試英文科取得 C 級或以上成績,將獲視為等同於《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第 2 級成績;而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科或中國語文及文學科取得 C 級或以上成績,將獲視為等同於《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UC)第 2 級成績。
【職責】
1.監督辦公室的日常行政工作;
2.監督公眾諮詢櫃台的運作,並處理查詢和投訴;
3.為辦公室提供秘書和行政服務、草擬所需文件和信函,並協助籌辦培訓和推廣活動和與持份者舉行會議的工作;
4.編製有關查詢/投訴的定期報告/統計報表;
5.監督和管理文書人員/中介公司僱員的工作;以及
6.執行上級委派的任何其他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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