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煙民涉推食環署女職員致擦傷肩 4年後遭索賠44萬涉448日病假損失

202505

六旬煙民於6年前在元朗街頭,涉亂拋煙頭及與食環署女職員推撞,對方報稱擦傷肩膊及被原子筆刮傷手,煙民則被控普通襲擊判罰款及緩刑。惟遇襲女職員因傷請病假,竟長達近一年零3個月,而食環署於事隔4年後,更向該煙民索賠多達約44萬元。該煙民對相關賠償要求,造成打擊及感到困擾,曾由女兒代向食環署反映,但未能解決,現時再面臨訴訟。

 

據了解,該煙民的女兒認為索賠金額不合理,亦不理解為何涉及病假如此多天;另食環署批出病假時,有否調查當中可能涉及濫用病假情況。現時有關個案由立法會議員霍啟剛協助跟進。《香港01》曾就事件向食環署及霍啟剛查詢,霍啟剛表示事件已進入法律程序,暫不便評論。至於食環署方面則正候回覆。

 

據了解,涉事的煙民現年67歲、已退休,他早於20191月時,因在元朗壽富街一間餅店外亂拋煙頭,被食環署人員控告,又因拒絕合作交出身份證,被帶往元朗警署。在警署內,一名現年38歲的食環署女助理小販管理主任報稱被男子以原子筆刮傷手,前臂上有一條紅色傷痕,沒有流血。女方表示要控告男子普通襲擊。

 

同年3月及8月,法庭處理該男子涉普通襲擊一案,當時法庭主任展示了一張相片,顯示涉案女職員手部受傷,並勸說男子認罪罰錢了事。最終涉案男子被判罰3,500元及監禁14日,緩刑12個月。但當時沒有人向男子提到將來可能會被原告民事追討賠償。

 

直到20238月,該名退休男子突然收到食環署寄來信件,指要向他追討員工缺勤損失的賠償,共443,824.51元,涉及220天全薪病假,和25萬補償賠償。同年10月,該男子再收到食環署來信追討賠償,並警告如逾期繳費,會將案件轉交律政司處理。

 

至翌年6月,律政署出信向該男子追討賠償,有關於食環署員工請了220日全薪病假,並警告男子如逾期繳費,會立即有法律行動,並會同時追討利息及訟費。

 

據悉,該退休男子面對突如其來的巨額索賠,大受打擊,亦不知所措,於是將事件告知女兒。其女兒知悉後,認為索賠金額不合理,亦不理解為何涉及病假如此多天。據了解,涉事食環署女助理小販管理主任當時報稱受傷,前臂上有一條紅色傷痕、聲稱胸痛、手臂痛,經驗傷後證實沒有流血,亦沒有明顯骨折,卻在事發後,斷斷續續請病假長達近一年零3個月。

 

涉案男子的女兒質疑食環署批出病假時,有否了解當中可能涉及濫用病假情況,兩父女曾多次向相關部門反映,惟未能解決問題。同年12月,男子便收到區域法院傳訊令,其後向法律援助署申請法律援助。

 

今年3月,該男子收到法律援助署書面回覆通知,指其法律援助申請已被拒絕,因為他已在相關刑事訴訟中被定罪。有關情況令兩父女更感無助。

 

據了解,立法會議員霍啟剛正跟進相關個案,《香港01》曾就事件向霍啟剛查詢,他表示事件已進入法律程序,暫不便評論。

資料來源: 香港01